《电子商务法》1月1日实施,两家卫浴企业“中枪”
《电子商务法》1月1日实施,两家卫浴企业“中枪”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温州市监局及时公布了在2018年间查处10起违法电商广告案件案例,其中两家卫浴企业“中枪”受罚。
法朗仕卫浴洁具厂在其阿里巴巴网店中销售的淋浴升降花洒页面发布使用广告禁止用语,违法广告案,处罚款50000元。
温州和正电子科技在其经营的阿里巴巴网店发布“Lojoys/乐洁士遥控自动加热智能马桶盖洁身器”广告时,使用广告禁止用语,违法广告案,处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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