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底前有3万套可投入运营
厦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底前有3万套可投入运营7月2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其中在保障对象上,《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的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通过产业园区及各工业项目配建宿舍型公寓,重点解决企业单身员工居住问题。目前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多套,预计年底前有3万套可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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