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o 发表于 2021-12-29 10:04:45

湖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防范房地产风险

湖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防范房地产风险

12月22日,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定金、首付款、全款及分期付款中的后续资金)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存入其他账户。严禁在网签系统外售房和收取资金。发生以上行为的,由住建部门暂停销售、责令整改。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时,工程预算清册(毛坯)造价低于4500元/平方米,按4500元/平方米计算。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不得低于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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